為保障候鳥平安遷徙,進一步加強陸生野生動物資源保護,日前,平湖市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保護候鳥遷徙暨打擊亂捕濫獵陸生野生動物違法行為專項行動。
2020年11月27日,平湖市自然資源和規劃(林業)局、市公安局聯合印發《平湖市保護候鳥遷徙暨打擊亂捕濫獵陸生野生動物違法行為專項行動方案》,組織市鎮村三級力量加強對陸生野生動物棲息地、繁殖地、集群活動區、越冬地、遷飛停歇地的野外巡護和監管。各鎮街道利用村社區基層力量,檢查清除轄區內的捕鳥網具等禁獵工具,該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公安局工作人員對九龍山林區及市域范圍苗圃地進行抽查,嚴厲打擊使用圍網、獵捕器、投毒等禁獵手段亂捕濫獵陸生野生動物的違法犯罪活動,確保野生動物棲息地、活動區以及候鳥種群遷飛停歇地等安全。此次行動為期35天,共出動人員536人次,核查苗圃84處,核查森林14964畝,清理鳥網75具,救助鳥類32只。
近年來,隨著平湖市生態環境的不斷改善,在平湖山林棲息的鳥類無論是品種還是數量都越來越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浙江省陸生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野生動物資源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獵捕、殺害、出售、收購、郵寄、運輸、攜帶、經營、馴養野生鳥類和其他野生動物。平湖市自2020年3月起明確規定行政范圍內全域為禁獵區、全年為禁獵期,希望全體市民不捕不吃野生動物,共同營造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美好環境。
(平湖市林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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